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流程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:
企业认为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、遗漏的,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亲自或委托经办人代理提交企业异议申请。
一、法定代表人提交企业异议申请
法定代表人向受理点提交企业异议申请的,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企业其他证件(机构信用代码证、企业贷款卡或组织机构代码证)原件供查验,同时填写《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》,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、其他证件复印件备查。
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身份证(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)
二、委托经办人提交企业异议申请
委托经办人代理向受理点提交企业异议申请的,经办人应提供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企业其他证件(机构信用代码证、企业贷款卡或组织机构代码证)原件、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》原件供查验,同时填写《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》,并留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、其他证件复印件、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》原件备查。
三、异议处理回复
一经受理,将在20个自然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,并将异议核查结果书面答复异议申请人。
受理点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1036号浪潮科技园
联系电话: 0531-86138811 0531-86133223
附件:
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| ||||
编号: | ||||
企业信息 | ||||
企业名称 | ||||
证件类型 | ||||
证件号码 | ||||
申请人信息 | ||||
申请人姓名 | 申请人证件类型 | |||
申请人证件号码 | 申请人联系方式 | |||
异议信息 | ||||
异议信息描述: | ||||
申请人确认 | ||||
申请人签字 | 申请日期 | |||